戴金(1484—1548) 明湖廣漢陽(今屬湖北)人,字純甫,號龍山。正德進士。嘉靖初擢廣西道監察御史,獨立敢言,錚錚有聲。歷官至兵部尚書。奉敕編纂《皇明條法事類纂》五十卷。著有《三難軒質正》。
新聞動態
簡介
戴金,(1484--1548)字純夫,漢陽縣螺絲崗村戴家老灣人。 明朝五德丁卯(1507年)舉人,甲戌(1514 年)進士。走上仕途后,初任蘇州府推官,后補撫州府,嘉靖初, 升任廣西道監察御史,歷任兩京太仆少卿,應 天府尹僉副都御史,大理寺卿,兵部尚書等職.
生平經歷
戴金為官清正,獨立敢言,給時人留下極佳口碑。在御史任內, 他與黃梅縣石金,被人稱贊為“楚中二金”。 嘉靖五年,他奉命巡視兩淮鹽政,通過深入走訪調查, 掌握了兩淮鹽政與不法鹽商相互勾結,以權勢占賣,愚弄 百姓的不法現象后,他及時擬定了《請通民法以資民食》 的奏折,上書朝庭,乞請戶部按照他的建議,制定法 規,以便有章可循。此后不久,他又按巡四川, 正逢芒部酋長隴政反抗朝庭,奪取了新設治所雄府。為了處理芒 部,戴金與巡撫唐儀鳳商議,向朝庭提出了7點建議。一、因地方以定土,流芒部異類,不必改流以拂其性;二、順夷情以續絕世,隴政乃隴壽所出,為部落所推服,當順其情,以一官授之;三、尊威令以示懲戒,即改芒部為鎮雄府,其官可復其名,不必要改;四、存四司以專責任,芒部延袤數百里,當存四長司分理之;五,明賞罰以定夷情,可以功贖者功贖,以往者不必究治;六、嚴守備以塞禍源,宜命整防,威靖兵備,駐安莊以制安一帶,如貴州添設僉事一員,專制軍;七、下重令以禁諸夷之聯絡,水面烏撒之于隴壽烏撒,之于隴政,水西之于沙 保,皆以婚媾誘引,以致叛亂,不可不禁。兵部尚書李承勛推崇上述建議,認為都可采納。朝廷根據這些建議, 使四川境內叛亂得到平息。戴金回到京城后, 即被提升為大理寺卿兼吏都御史。后又出撫四川,督末荒饑,請庫 銀12議,悉命酌行。十月,蔚州告急,戴金獻策說 :“敵無遠志,可令曾銑、雒昂、鄭重、王儀四面出擊,翟鵬居 中調度,各鎮關隘嚴兵分守,萬一越關深入畿輔,清野戒嚴,團營秣厲待遣,可保萬全,嘉靖皇帝聽后采納了這 一建議,終于擊退了來敵。嘉靖二十四年春,戴金又上言“紫荊、 密云、國之屏藩,宜大偏關,又紫荊,密云之捍 蔽,請敕重臣相變為善筑。”皇上根據他的建議,派侍郎迎兼僉都御史, 到此操辦,使諸關從此逐漸成為重鎮
當時,朝庭正是奸相嚴嵩專政,他嫉恨戴金遇事敢言, 就暗地唆使同黨群起攻擊戴金,無奈,戴金只得免官 回歸故里。后因病而終。皇上聽到戴金去世, 十分震驚并表示哀悼,賜“進士第資善大夫致仕兵部尚書前都察院右 都御史攝廷衛事”祭葬,予祀鄉賢。 其墓葬于索河鎮仁山麓。
性格特點及著作
戴金平生好古文辭,熟譜掌故,兼通星象堪輿, 立身清苦,當凈明晰,為官余年,凡所指畫,堪為世法。著 有《三難軒集》、《使蜀稿》、《漁防稿》、 《江西詩記》、《官滁集》、《棘署馀圖》等書多卷。
記載
《黃梅縣志》載:“(石)金,獨立不阿,風釆凝峻,與漢陽戴金有‘二金錚錚’之譽:
戴金,字純夫,漢陽縣螺絲崗村戴家老灣人。明朝五德丁卯(1507年)舉人,甲戌(1514年)進士。走上仕途后,初任蘇州府推官,后補撫州府,嘉靖初,升任廣西道監察御史,歷任兩京太仆少卿,應天府尹僉副都御史,大理寺卿,兵部尚書等職.
評價
戴金為官清正,獨立敢言,給時人留下極佳口碑。在御史任內,他與黃梅縣石金,被人稱贊為“楚中二金”。嘉靖五年,他奉命巡視兩淮鹽政,通過深入走訪調查,掌握了兩淮鹽政與不法鹽商相互勾結,以權勢占賣,愚弄百姓的不法現象后,他及時擬定了《請通民法以資民食》的奏折,上書朝庭,乞請戶部按照他的建議,制定法規,以便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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