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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即天理宋朝有個叫王韶的,極有才干。為了功名,上奏折給朝庭要求帶兵去拓疆展土,往甘肅一帶一路攻城掠地,殺了許多人。最后他也高升為安撫使。但不知怎的,他心里總覺得不安。一日到甘露寺閑游,遇到高人刁景純,問道:“奉朝庭王法之命殺人,可有罪過?”回答說:“先不要問有罪無罪,只要你自己打心里面過不過得去。”王韶硬著回答:“過得去。”刁景純說:“若過得去便不必來問我了,想必還是心里過不去吧!”后來王韶得病,總是驚恐地將雙手緊捂著雙眼,叫他松開眼睛服藥或吃飯,他常說:“開不得的,眼前有無數沒頭沒腳的人站在我的面前哩!”這些都是被他下令無辜濫殺的冤鬼。此時才發現,心不可欺,鬼神不可欺!轉自“陰律”善書《玉歷寶鈔》》
作者:117.95.16.* 回復:0 發表時間:2010-02-22 09: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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