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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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好!我叫刁華劍,現任煙臺市公安局龍海分局的民警。能夠參加這次論談,和全市政法戰線的青年戰友們深入交流,我倍感榮幸。全市政法系統青年論壇論文活動開展后,我緊緊圍繞深入推進法治、平安、和諧煙臺“三城聯創”這一中心議題,立足自身崗位和工作實際,進行了深入思考和細致的調查研究,撰寫了《網絡群體性事件的解析與公安機關的預防措施》這篇論文,希望能夠為法治、平安、和諧煙臺建設貢獻自己的一點力量。 近年來,整個社會進入了網絡化、信息化時代,這是公安工作需要應對的新常態,但公安機關如何正確認識、研究、管理、預防網絡群體性事件,還有待進一步的深入研究,這是我撰寫這篇論文的目的。 大家對于“網絡群體性事件”這個名詞,也許會感到陌生,但是曾經炒得火熱的“郭美美的中國紅十字會事件”和“立二拆四”、“秦火火”等事件大家都耳熟能詳。那么到底什么是網絡群體性事件呢?我查閱了相關資料,在對前輩們的研究加以整理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理解,對網絡群體性事件進行了重新定義,我認為網絡群體性事件就是指某一利益群體因某種共同利益關系而蓄意扭曲事實,編造事端,企圖借助網絡,反映該利益群體的共同愿望,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關注,最終達到某種目的、獲得某種利益的群體性行為。 網絡群體性事件的產生,影響了正常的網絡秩序,轉移了人民對“網絡正能量”的關注,影響了主流文化的傳播,有時甚至會演化成群體性的犯罪,對社會影響極大。作為“低頭一族”,我們會在工作以及工作之余花很多的時間使用手機、電腦等信息設備,發微信、朋友圈、聊QQ、刷微博。但是我們或許從沒想過,有時不經意的“轉發”、“評論”,卻將一些虛假信息廣泛傳播,成為網群事件的參與者,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經過相關數據查閱,和整合分析,我認為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幾點:一是民眾的責任意識增強;二是某些網民受利益驅使;三是網絡監管不完善;四是政府的公信力下降。那么針對網絡亂象,我們又要如何應對呢? 2013年,我們煙臺市創新性地提出實施“三城聯創”,全面建設法治煙臺、平安煙臺、和諧煙臺,這是新時期我市維護大局和諧穩定的新思路、新目標、新載體。作為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守護者,社會安定和諧秩序的捍衛者,我們公安機關可以充分發揮網絡的積極影響,特別是重點推進云計算、“天網工程”建設,夯實信息化、動態化條件下的公安工作根基。與此同時,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牢牢掌握網絡輿情動態,應對輿情、引導輿情、化解輿情,做好預警和研判工作,積極預防網絡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公安機關積極對網群事件進行預防和干涉是十分必要的,預防策略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掌握情報信息,加強信息監管。建立由公安機關、半官方、民間三重信息搜集制度,提高信息研判處置水平。二、制定和完善公安部門行政規章制度。使公安機關在處置網群事件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公安機關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讓謠言止于權威。在招遠“5.28血案”中,公安機關正是采取了積極的信息公開,將輿論由糾纏派出所的出警細節引導至對邪教的聲討、打擊中,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四、關注敏感政策領域,建立預警預判制度。對于敏感和爭議較大的話題,公安機關應迅速收集信息,引入預警系統,隨時掌握議題的發展方向。五、關注網民心理變化,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將網絡“負能量”扼殺在搖籃之中,為推進和諧社會的有效構建提供有力的網絡輿論支持,創造良好的網絡輿論環境。 作為一名青年民警,學習沒有終點,創新沒有終點。我將以參加本次活動為新起點,以更加昂揚的斗志和飽滿的工作熱情,投身到治安管理工作,認真學習,積極進取,扎實工作,忠誠履職,為建設法治、平安、和諧煙臺貢獻自己的全部力量。我的交流到此結束。 謝謝大家!2015-05-08 11:05 來源:膠東在線
作者:112.1.10.* 回復:0 發表時間:2015-05-08 2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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